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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加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让纪检监察干部“晒晒家底”

发布时间:2020-03-27 10:43:51   来源:文山州纪委监委

“还有部分同志学习贯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不到位,理解把握政策规定不准确,出现漏报、瞒报现象。有些同志填报前不与配偶、子女认真核实沟通,未如实填报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情况等,大家一定要引起警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肃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纪律规矩,切实增强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近日,文山州纪委监委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体谈话和填报工作培训会,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自我监督和管理。

“纪检监察干部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其他重要情况,是接受组织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对党忠诚的重要体现。”州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说道,将各纪检监察组组长(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和二级以上调研员、各室(部)主任(部长)、巡察机构副处级以上干部全部纳入填报范围,实现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全覆盖。

培训会上再次组织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并通过警示案例和易错易漏问题提示,帮助纪检干部把习近平总书记对贯彻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指示精神和中央出台《规定》和《办法》的背景意义学深学透,把《规定》《办法》具体内容学细学懂。培训结束后开展考试测评,经测试后才能领到组织部门印发的表册。对出现填报不认真、错漏较多的,将给予严肃处理,并与干部监督管理、选拔任用挂钩。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并不是一填了之、一报了事,能精准地为纪检监察干部廉情‘画像’,让干部‘晒晒家底’。”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表示,将严格把好“审核关”,通过对报告进行监督、抽查核实和分析研判,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雷军艺  王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