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反映卢波在担任梁河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期间,贪污截留工程款、干部提拔任用过程中收受贿赂和钱权交易等问题,经调查核实,所反映不属实,予以了结,希望卢波不要有包袱和顾虑,大胆履职,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近日,德宏州纪委监委到梁河县召开不实信访举报了结澄清反馈会,为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委编办主任卢波澄清正名。
“州纪委监委为我澄清正名,让我深切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和厚爱。今后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扎实工作,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和信任。”澄清会反馈现场,卢波激动不已。
有类似经历的干部,不止卢波一人。此前,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对“州军休所所长张荣亮在工程项目建设经费开支不公开不透明,州军休所党支部换届过程中违反选举相关规定”不实举报问题进行澄清,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张荣亮正名;芒市纪委监委对反映“五岔路乡芒蚌村河边寨村民小组组长在评定建档立卡户过程中优亲厚友”不实举报召开通报反馈会;梁河县纪委监委对反映“梁河县第一中学班子成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不实举报进行现场通报反馈,澄清正名……
近年来,州纪委监委积极推进澄清正名工作,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消除顾虑,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诬告陷害问题,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信号。
为防范破解信访举报中的诬告行为,营造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州纪委监委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办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实名举报,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问题。对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陷害他人或以举报为由制造事端的,查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针对缠访闹访、贴牌举报、挟私报复、诬告陷害等信访突出问题,全州纪检监察机关以问题导向,积极探索推行“反馈通报解决一批”实证性试点工作,及时向信访人反馈信访办理情况,对无特定对象通报反馈的信访举报件,创新应用“融媒体+信访信息员”工作办法,到被举报单位召开通报会、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广大群众通报反馈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打消群众疑虑,回应群众关切。同时,对于不实举报,及时通过当面告知、书面通知、融媒体通报反馈等方式向被举报单位或干部予以澄清,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撑腰正名。
“我们将严查诬告陷害行为,为担当者担当,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心理顾虑,激发干部积极干事创业的热情。”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把澄清正名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为受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杨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