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聚焦巡察重点,回应群众关切,保山市委巡察办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探索开展村级巡察工作,在对全市村级巡察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保山市巡察工作会暨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推进会,切实贯彻落实全省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对全市村级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去年以来,该市各级巡察机构突出政治巡察定位,积极开展对村级党组织延伸巡察工作。注重把巡察工作与村级党组织职责结合起来,与村民生产生活特点结合起来,细化巡察监督内容,努力做到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该市委巡察办梳理制定79条问题清单,聚焦巡察工作的痛点、难点和堵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解决问题,不断推进巡察工作的有序、规范开展。
巡察中,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六围绕一加强”,紧盯“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着力发现和推动从严从快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脱贫攻坚、落实惠民政策过程中的“微腐败”,以及扫黑除恶斗争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存在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挥霍、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突出问题。
同时,要求要切实扛起落实村级巡察的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创新,确保巡察质量。在巡察前要摸透实情、巡察中要主动配合、巡察后要抓好整改,切实履行好组织落实村级巡察的责任、反馈问题整改的责任和加强村(社区)党组织经常性建设的主体责任。
目前,全市应巡察村(社区)党组织949个,已巡察村(社区)党组织716个,覆盖率75.45%。截至目前,市县两级通过巡察发现各类问题3505个,移交问题线索139条,立案查处81人,受党纪政务处分73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抓好村(社区)及站(所)巡察全覆盖工作,按照《保山市开展村(社区)站(所)巡察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强化督促检查,稳步推进村(社区)、站所全覆盖工作,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市委巡察办主任张丽介绍道。(张雯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