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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党支部采用互动交流方式上“微党课”

发布时间:2020-03-21 08:13:47   来源: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同志们,大家好,按照支部工作安排,今天我为大家上“微党课”,想在前期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基础上,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主要内容和需要把握的关键环节进行交流讨论,加深理解,共同提高。”

“请说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收到对属于本级受理的检举控告后怎么办理?”一位干部说道:“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受理范围的检举控告,以前就是进行编号、登记,按规定录入检举举报平台,并向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另一干部站起来直接说道,“收到属于本级受理的检举控告后,应按照《规则》要求,首先进行编号,其次进行逐件登记、录入检举举报平台、建立台账,径送主要负责人,然后召开组务会进行集中研究讨论并履行报批程序后,以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方式处置,或者按规定移送审查调查部门处置。《规则》第三章全章都在讲解检举控告的办理。”“好,我们现在着重学习第三章检举控告的办理。”

“如果在日常监督中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需不需要发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一位干部回答“当然需要”,另一位干部说:“根据实际情况再确定”,大家议论纷纷。“如果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带有倾向性问题、苗头性问题,确实影响驻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的问题,经了解核实、集体研究并履行报批程序后,就应当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听了授课人的讲解,大家更加清晰明白了。

这是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党支部上“微党课”时的情景,是促进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紧密结合的积极探索。

2020年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将采用“微党课全覆盖方式,每位党员结合提升业务能力素质进行“微党课”交流,增强互动沟通,对掌握不够熟悉不够全面的业务知识进行再一次专题辅导,准确掌握政策规定,提高业务能力。

通过专题辅导和互动交流,全体党员进一步熟悉把握《规则》主要内容和具体规定,纷纷表示坚决做到“四个要”:一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眼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拓宽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渠道,保障检举控告人监督权利,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促进监督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要强化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畅通检举控告渠道,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规范检举控告秩序,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四是要增强制度意识,严格执行《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推动《规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张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