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玉溪市聚焦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任务重的县乡村和易地扶贫搬迁、控缀保学、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医疗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以专项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据介绍,本次专项检查由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带队,抽调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和县(市、区)扶贫、住建部门同志组成10个重点抽查组,采取“体验式”“蹲点式”“点穴式”等机动灵活的监督方式,突出对9个县(市、区)198个贫困村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9个贫困乡镇和9个深度贫困村。对贫困村和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饮水安全、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产业扶贫、工作作风、纪律保障等方面重点进行监督检查。
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特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和“两不愁三保障”市县两级主责部门,实行主要领导挂帅督战,分管领导直接督战,条块结合协同督战,不获全胜绝不收兵。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勇于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以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的作风,推动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把握职能定位,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工作要求,聚焦监督首责,提高监督效能,把监督贯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全过程、各方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严肃问责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精准规范监督检查,不给基层添乱,不干扰一线同志正常工作。坚持严管厚爱,落实政治关爱,激励担当作为,树立鲜明的重实干重实绩导向,关心关爱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发动和支持受到党纪政务处理或正在受到审查调查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实放下思想包袱,勇于担当重任。群众公认作出突出贡献的,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政策策略,依据相关程序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用好用足容错免责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符合容错免责情形的失误、过失,予以免责或减责,切实为担当者担当、对负责者负责、给干事者撑腰。
“集中解决好贫困地区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取得实效,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为玉溪建成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施卫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