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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澄清保护干部 激励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2020-03-19 10:22:43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感谢组织为我公开澄清,还了我清白。这也是对我的警醒和鞭策,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更加认真履行职责,不辜负组织和群众的期望。”近日,红河州一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在澄清会上激动地表示。

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和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贯彻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为干部撑腰鼓劲。

该州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规范检举控告秩序。对受到不实举报、诬告陷害的干部,采取发函说明、当面说明、通报等方式予以澄清,对恶意中伤、诬告陷害、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的行为严肃查处,充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切实体现组织关心温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为帮助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彻底消除顾虑,放下思想包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开展暖心回访,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通过与被澄清干部交流谈心,听干部想法、单位同事意见和群众反映,看干部精神面貌、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全面了解掌握被澄清干部的真实表现,让其感受到来自组织的信任和关心,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组织走访了解了我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关心帮助我,让我尽快走出阴影,内心受到了很大触动。现在工作越来越有激情和信心了。”澄清正名后,该州一位受到暖心回访的干部表示。

此外,该州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弥勒市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弥勒市纪检监察机关不实问题线索反馈澄清实施办法(试行)》,将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反馈澄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蒙自市纪委监委制定《“反馈通报解决一批”实证性试点工作方案(试行)》,通过组织召开信访事项听证会的方式对举报不实的信访事件进行听证,为干部正名。(戴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