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县统合巡察既整合了巡察力量,解决了力量不足问题,同时又比较好地破解了熟人社会监督困局,提高了监督作用和巡察工作效果。”这是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对昆明市市县统合巡察工作作出的批示。
去年3月以来,昆明市委创新市县巡察工作组织方式,加强市县巡察一体统筹、促进上下联动,分三轮对全市14县(市)区40个县级直属单位、街道(乡镇)、国有企业和25个村(社区)党组织探索实践了“板块式”“联动式”“菜单式”三种组织形式的市县统合巡察。截至2019年12月底,市县统合巡察共发现问题现问题819个,移交问题线索185件,统合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平均数比2019年县级巡察平均数提高3.4倍;成案率大幅提升,其中村(社区)问题线索成案率达55.5%;收回和清退各类资金4422万元。
巡察意见反馈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扭住整改责任、线索办理和整改成效对巡察整改加强监督检查,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共同发力,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完善了制度机制,全面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市县统合巡察不仅在巡察期间上下联动,整改阶段同样要实现上下‘一盘棋’。”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张林介绍,我们采取市委巡察办统筹指导、各县区巡察机构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的机制,织密整改网络,形成整改合力。
此前,昆明市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市县综合巡察整改落实机制的通知》,细化整改措施,对建立巡察联动整改机制“设计动作”。同时,对存在整改不到位,数字整改、书面整改、形式整改等问题的,及时通过约谈、座谈、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与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人和相关业务负责人面商等形式,及时加强督促指导,加强沟通交流,提出推动问题解决的合理化建议,提升整改成效。
“初步核查情况为什么与巡察反馈意见有较大出入,请重点说明下具体原因!”“这条线索处理了直接责任人,对负有领导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倒查了么?”在昆明市首次探索召开的统合巡察整改工作及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质询会上,在县级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整改成果后,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统合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对巡察整改和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质询。通过面对面集中“对账”的形式,对整改“交账”“销账”“清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为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昆明市对市县统合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优先办理”原则,探索建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快查快处机制,对涉及村、社区“两委”干部的问题线索和涉及脱贫攻坚问题线索,一律由县级纪委监委提级查办,重大问题线索可按程序申请市纪委监委直查直办;建立“三本账”制度,即统合巡察问题线索移交办理情况、专项治理建议移交办理情况和市级交办事项办理情况台账,要求被巡察县区每月报送一次进展,做到结果清、情况明、可跟踪、好管理。
建立巡察报告审核指导机制,在对巡察成果实行“双报告”,既按“三个汇报”机制向县级党委报告,也书面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可直报或专报。市委巡察办依据巡察报告及时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全程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力度。如,第一轮五华区统合巡察撤出后,某社区党总支书记和村小组支部书记把不满18周岁的人员发展成为党员,且存在“突击发展”和“异地发展”等情况,已经触及纪律底线,巡察组仅将其作为一般性的党建问题,未列入问题线索。市委巡察办审阅发现后,及时指导交办列为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分别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取消违规发展的党员资格。
市县统合巡察问题整改注重梳理系统性、体制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或巡察整改意见,推动面上整改,从根源上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如,盘龙区针对巡察发现部分区直单位因自身人员不足、聘用会计费用过高,违规聘请公职人员担任单位会计,并发放报酬的问题,区委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区级财务服务中心,制定《财务服务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将首批24个单位财务纳入服务中心统一记账。
被巡察各县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掌握统合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问题线索有关办理情况,指导被巡察党组织拟定整改方案、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公开等。县区委巡察办还联合纪委、组织部等部门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整改情况和专项检查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据悉,五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在全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上通报巡察发现的典型问题,坚持点名道姓,深化震慑。同时,对共性问题做好梳理研判,区委组织部将2019年以来巡察发现的基层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梳理为10个方面、37个问题,分解到区属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各街道党工委,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对照问题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及时整改,既督促已巡察党组织整改,又让未巡察党组织提前对照、未巡先改。(刘泽琦 陈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