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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移植巡察方法对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体检”强健体魄

发布时间:2020-03-12 12:19:10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2018年9月18日,玉溪市纪委监委对元江县纪委监委启动专项检查工作。

2020年1月17日,玉溪市纪委监委完成对江川区的专项检查。

至此,该市全面完成对9个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的专项检查,实现县区专项检查全覆盖。

2018年以来,玉溪市纪委监委坚持监督在前、刀刃向内,积极探索创新自我监督模式,启动对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的专项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存在的问题,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依规依纪依法履职。

“通过制定《关于对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专项检查工作紧扣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实际,把监督挺在前面,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做到真督、真查、直面问题。”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专项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一次“政治体检”,检查的重点对象是县市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并对部分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延伸检查。

专项检查移植巡视巡察工作方法。检查前,主动听取被检查县区纪委监委领导、监督检查室和信访室、案管室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了解被检查县区纪委监委的有关工作情况,注重分析研判,找准工作切入点,增强专项检查工作的针对性。检查中,围绕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监督执纪监察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党纪法规、遵守“六大纪律”和办案纪律、作风建设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开展检查,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举报、调阅案卷、问卷调查、延伸检查等方式,重点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同时,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督促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四个意识”体现在具体行动中。

对专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专项检查组开出“处方”,找准“病灶”,督促抓好整改、改出成效,扎实做好专项检查“后半篇文章”。目前,完成9个县(区)纪委监委专项检查督促发现整改问题91个,制定整改措施182条;各县(区)落实反馈意见,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管理,规范权力运行。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加强内部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正本清源的必要措施,对维护队伍纯洁和健康发挥着坚强的政治保障作用。”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专项检查只是该市纪委监委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和管理的其中一项举措。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紧绷纪律之弦,明确“十四个不准”,划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禁区”;严格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出台规范监督执纪工作相关程序规定、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行为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登记备案等制度,扎紧制度笼子,规范纪检监察权力运行。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严格按照《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开展纪检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专项纪律作风整顿取得实效。制定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实施方案,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深刻检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问题。同时,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严肃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对该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清除“内鬼”,严防“灯下黑”,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强素质、转作风、敢担当、善作为,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王涵钰  王晨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