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总感觉低人一等,在群众面前抬不头来。”近日,丽江市纪委监委在入户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和某某回访教育时,了解到和某某的思想状况后,有针对性地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和困难帮扶等,宣传党纪法规,分析犯错的根源,从制度上、方式方法上研究改正措施,帮助协调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促使其转变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真汲取教训,激发工作热情。
“组织没有忘记我,及时为我卸包袱,我一定汲取错误教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用实际行动弥补过错。”该市纪委监委再次对和某某进行回访时,和某某表达了对组织教育的一片感激之情。
该市纪委监委认真做好执纪审查的“后半篇文章”,把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回访教育制度,通过走访谈话、座谈等方式,与受处分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充分交流,了解受访人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和在单位的工作表现、认识错误情况等。同时,压实所在党组织主体责任,指定一名班子成员或有关干部对受处分干部实行“一对一”帮助,深入持续地开展教育帮扶工作,不断提升“掉队者”的党性修养和法纪意识。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政治表现、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并把有关资料及时归入干部本人档案,努力为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营造知错改错、干事创业的优良环境和氛围,达到“回访一人、改变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
“对犯错干部决不能一‘处’了之、一‘问’了事。”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把回访教育做到点子上、做进心坎里,让更多受处分干部能够成功转型。(舒英妹 杨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