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群众中明确了2万多名民情信息收集员,他们是联接群众反映问题最快捷的渠道,民情信息员职能的发挥,直接影响群众反映问题处理的快慢和效率,我们要着力建立完善好民情信息员管理和工作制度,激发他们的力量,不断提升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的满意度。”临沧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信访工作会上这样强调。
为切实发挥民情信息员职能,高效解决群众诉求,近日,该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吸收民情信息员参与群众信访事项处置的通知》,紧紧围绕民情信息员职能职责规范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置事项,旨在规范工作和激发民情信息员积极性,充分发挥身处一线、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和力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困难和问题。
同时要求,全市民情信息员要提高参与信访事项处置工作的认识,切实履职尽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让群众满意和信任,有效解决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降低过去群众越级上访、群体访、重复上访的普遍现象。
另外,还明确全市8县区纪委监委要立足群众反映困难和问题,切实吸收民情信息员参与办理和处置,每年至少筛选群众反映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生态环境和污染防治热点问题,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3至5件吸收民情信息员参与处置,不断提升民情信息员按规定处置群众反映困难和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市纪委监委还要求各县(区)纪委监委要结合实际,认真进行对民情信息员管理使用的经验总结,在信访事项处置过程中,要建立起相关部门与民情信息员相互配合,迅速准确处置问题机制。不断完善民情信息员上报问题处置情况反馈机制,着力提升其工作积极性。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加强对民情信息员工作成效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切实增强民情信息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不断激发民情信息员力量,更好地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分管信访的负责人说道。(赵国成 田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