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坚持办案安全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职责,注重依纪依法、严谨科学、安全文明办案,在不断加大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力度的同时,着力强化办案安全管理,严守办案纪律,强调办案到哪里,安全就到哪里,实现办案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相统一。”
3月5日,迪庆州纪委监委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并就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下发的典型案例通报进行传达学习。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指明前进方向、提供重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意义深远、内涵丰富。学习贯彻落实好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刻理解把握,全面贯彻落实。
“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此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始终把执纪审查调查安全放在工作的首位,坚决杜绝麻痹大意、一味追求办案数量、办案效率而忽视办案安全的行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案为戒,认真反思警醒,做到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监督执纪安全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将以案为鉴,汲取教训,从思想上清扫麻痹灰尘,进一步筑牢正确的监督执理念,有效杜绝办案安全事件发生。”“我们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查找问题和不足,补齐短板和弱项,学懂弄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精准把握政策策略,转变以‘口供’定案的办案思维,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体现在审查调查工作的各个环节,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会后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周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