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明确定位,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在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中,迪庆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强调。
改革启动以来,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制度,依规依纪依法稳妥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实施意见,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统一派驻机构名称,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强化对州管企业、州属院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调整组建13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2个派出机构。着力体现全覆盖和高质量的目标要求,稳步推进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更加突显。
印发州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州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明确州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职责权限,建立健全州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州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印发州属院校纪检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对州属院校纪检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院校纪委的监督作用。
深化派驻改革实施意见按照“1+2”的模式,即对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和州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州属院校纪检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名称、职责及机构设置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达到了强化派驻监督,健全监督体系,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加强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的目的。并通过深化改革,理顺了州管企业、州属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对如何充分发挥州管企业、州属院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推动新时代州管企业、州属院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据了解,目前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干部的党组织关系、群团关系、工资关系等已划转到州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对设立党委的州管企业纪委书记由州纪委监委任命为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及对未设立党委、无纪委的州属院校报批设置党委、纪委机构等事宜正有序办理中。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我们将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完善体制机制,确保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努力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州纪委监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表示。(杨净知 周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