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玉溪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建立起明责、履责、追责、问责链条,持续完善“两个责任”落实体系,确保“两个责任”履行过程中不挂空挡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为进一步厘清党委(党组)和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玉溪市健全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制定下发《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等,从制度层面对相关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确保明责有理有据,履责有规有矩。市委全会、市纪委全会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目标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建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畴。制定完善相关规定,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细化为责任清单,为各级党委明责定规、指明履责“路径”,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和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监督责任细化为监督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作风建设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并列出了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负面清单”,铸起了制度约束“防火墙”。
除制度机制层面外,该市还持续加强“两个责任”落实的痕迹管理,公开履责情况,构建完善的履责纪实制度,细化纪实主体、明确纪实内容,实现以纪实促学、以纪实促想、以纪实促办,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责有痕、倒查有据、落实有力。
“要不断强化履责纪实的实效性,促进双向沟通,强化过程监督,及时有效把握‘树木’与‘森林’的状况。”该市坚持落实好述责述廉制度,在述责过程中由党风联络员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质询,直戳痛点,突出“辣味”,确保不走过场,筑牢“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的思想根基,严防主体责任虚化“空转”。
针对压实“两个责任”过程中的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该市充分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作用,通过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半年检查、专项纪律检查、专项整治、巡察等方式,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精准监督,发挥党政“一把手”的带动示范作用,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两个责任”。
“要把问责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强力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尽职常态化,同时,强化对“两个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邓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