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玉溪:精准监督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发布时间:2020-03-03 10:19:05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之年、“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近日,玉溪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立足监督首责,在全市开展建成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监督检查,把监督贯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全过程、各方面,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取得实效、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为玉溪建成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聚焦“工作提升年”,此次监督检查突出靶向施策、精准发力,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策部署、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其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4个方面内容,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聚焦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县乡村和易地扶贫搬迁、控缀保学、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医疗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集中解决好贫困地区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

“监督检查注意方式方法,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和集中监督检查两种方式进行,注重精准规范,不给基层添乱,不干扰一线同志正常工作。”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日常监督检查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区纪委监委、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督促各级各部门对照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历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督查检查、民主监督、审计等反馈发现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清单,逐类逐项逐条评估验收,确保各类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实现清零目标。

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督促相关主责部门对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52项统计监测指标,实行“一月一分析、一月一研判、一月一督查”,确保决胜更高水平全面小康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集中监督检查由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带队,抽调市委巡察机构和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重点抽查组,采取“体验式”“蹲点式”“点穴式”等机动灵活的监督方式,定期不定期重点对县区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原确定的贫困乡、贫困村工作落实情况。

对江川区安化乡、华宁县华溪镇、易门县铜厂乡等9个贫困乡镇和峨山县塔甸镇大西村、新平县老厂乡勐炳村、元江县澧江街道南昏村等9个村委会开展重点检查。在日常监督、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一般性问题及时反馈被检查单位整改,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移送案件管理部门。强化跟踪问效和台账管理,发现的问题逐件对账销号。对不作为、慢作为或工作落实不力导致目标任务完不成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追责问责。对胆敢向扶贫资金“动奶酪”的涉腐问题,及时严肃查处。

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独立开展监督检查,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贯通协同、一体推进。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勇于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以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的作风,推动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发现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查摆问题不准不实,检查不深入、不彻底、表面应付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

“当前,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让我们肩上的担子更重,责任更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检查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重要责任和使命,疫情防控要主动,脱贫攻坚不能等,我们更应严把纪律红线和底线,严惩‘害群之马’、严防‘漏网之鱼’。”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在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将落实政治关爱,激励担当作为,树立鲜明的重实干重实绩导向,关心关爱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发动和支持受到党纪政务处理或正在受到审查调查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实放下思想包袱,勇于担当重任。(王晨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