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好《规则》《规定》等党纪法规,不仅能正确指导好工作的开展,同时,不断提升我们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这也是对我们自身的保护......”一名参与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培训的纪检监察干部如是说。
近年来,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强化党纪法规的学习贯彻力度,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不断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该州纪委监委通过视频会方式对全州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贯彻《规则》《规定》全员培训,解读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好职责职权,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审批权限、文书手续等规定切实开展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贯彻《规则》《规定》作为锻造纪检监察铁军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规则》《规定》,切实把监督执纪执法权关进制度笼子,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
该州把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必修课,同时通过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结合,层层组织学习《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等纪律规定精神,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内典型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干部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反躬自省,知敬畏、存畏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尤其是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围绕学习贯彻党纪法规,持续抓好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查找和解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纪律作风建设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查缺补漏、整改落实,切实锻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在严管纪检监察干部的同时,坚持正视问题、刀刃向内,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坚决清除以权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持续防治“灯下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马月婵 戴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