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扶贫领域“一年两例会”、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钉钉子的精神全面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市、县(区)、乡纪委把“监督的再监督”贯穿始终,推动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市纪委监委重点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各级党组织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脱贫攻坚监督首要职责、“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摘帽”工作中存在的短板、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建设等开展常态化监督。去年,对5个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交叉检查、重点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3个,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91条。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采取“巡察+脱贫攻坚”、提级巡察、巡乡带村等方式,先后派出巡察组对古城区、永胜县、华坪县和宁蒗县部分乡镇开展提级交叉专项巡察,紧盯扶贫政策落实、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干部纪律作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重点,着力发现和解决党员干部不履职尽责、政策落实不到位、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等问题。
市、县、乡纪委紧盯基层干部涉嫌贪污、挪用、截留救济物资及专项扶贫款,涉嫌骗取、套取、冒领国家扶贫资金,涉嫌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2018年、2019年分别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11件139人、88件104人。
市、县(区)纪委监委十分注重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对顶风违纪,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绝不姑息迁就,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达到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的震慑效果。去年,市县(区)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3批131个问题307人。
“2020年要聚焦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紧盯扶贫工作中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和‘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落实‘一案三查’,对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奚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