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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着力做好生态保护监督工作 画好绿水青山“山水画”

发布时间:2020-02-24 14:10:37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近年来,澄江县纪委监委坚决落实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念好“监督经”,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推进抚仙湖流域湖泊环保各项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画好绿水青山“山水画”。

印发《关于在抚仙湖保护治理中深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强调抚仙湖生态环境保护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问责的再问责”的职能定位,盯住抚仙湖保护治理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纪律作风等,紧盯“五个是否”,深入查找“温差”“落差”“偏差”问题,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触碰纪律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握“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以严肃问责追责促进该县党员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中依法履职、担当作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原则,各镇(街道)对本辖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政“一把手”负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县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持续压实各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

“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山区要画好‘山水画’,做好‘山水田文章。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做好生态保护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抚仙湖保护治理情况要加大力度开展监督检查,保持高压态势。紧盯生态环保问题产生的关键点,采取逆向倒查的责任追究措施,追究问题产生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决策严重失误或履行工作职责中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紧盯生态环保问题属地管理责任,倒查在属地监管过程中各镇(街道)党(工)委履行职责中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强化镇(街道)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以严肃的责任追究倒逼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道)从严管理,科学决策,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形成生态环保监管无死角,全县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据介绍,2019年,共追究问责7件15人、3个镇,为守护澄江“绿水青山”、画好“山水画”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林子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