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巡察组这次在咱们村发现了很多问题嘞。”
“可不是嘛,常年被霸占着的活动场所都还给集体了,现在咱们跳广场舞可方便多了。”这是近日对村(社区)巡察后,沾益区大坡乡耕德村村民讨论的热点话题。
自巡察工作启动以来,沾益区积极探索实践“巡乡带村”“直接巡村”等村(社区)延伸巡察模式,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综合考虑全区巡察力量、任务、村情社情等因素,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采取“一拖N”的方式,对经济体量较大、矛盾问题较多的村(社区)进行重点巡察,对问题反映较少、情况较好的村(社区)进行延伸巡察;对脱贫攻坚、惠民政策落实、专项资金使用、涉黑涉恶腐败等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实现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巡察发现问题是前提,解决问题是关键。”为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区委印发《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工作规定》,明确被巡察党组织在巡察反馈后,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及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确巡察整改责任,逐一细化巡察整改内容和措施,并于巡察反馈后3个月内上报巡察整改情况。
此外,建立“双反馈”工作机制,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同步反馈至乡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由乡镇党委负责整改事项把关,村(社区)党组织具体落实,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扩大整改范围,在全乡镇范围内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巡察组督促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抓好问题整改工作,适时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被巡察党组织,以及办理不到位、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典型情况进行通报。
截至目前,该区共对辖区内34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发现问题359个,提出意见建议371个,发现问题线索16个。(黄丽娟 闻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