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监督别人,更要监督自己,由于岗位特殊、职责特殊、使命特殊,对自己要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近日,普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徐浡尧在给纪检监察干部讲党课时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进行了再次强调。
为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任务新要求,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强化自身建设,在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严谨中不断提升,努力建设敢于担当、善于担当、能担当的“纪律部队”,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围绕机构设置、内部分工、决策机制、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突出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行每月工作例会制、常委(委员)领衔办案制、工作提示预警和督办机制,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三为主”要求,强化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县(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人选的审核把关,对新进监察辅助人员分批次进行业务培训,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对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各派驻(出)机构连续两年分类考核。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精神,推动形成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出台了《普洱市纪检监察工作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对全年工作成绩进行打分量化,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
注重发挥2017年普洱市聘请的108名博士专家智库和特约监察员作用,延伸外脑,发挥智慧引领作用,切实提升监督执纪和科学决策水平。持续开展“人人有舞台、个个能出彩”实践活动,采取“上去培训、请来辅导、出去交流、抽来实训、下去指导”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能力和水平。依托工会认真组织机关运动会,充分展现纪检监察干部奋勇争先、团结拼搏的良好精神风貌。
同时,针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发出预警通知,严明和重申纪律作风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强化对“八小时内外”的监督管理,禁止工作日饮酒,严查私人聚餐聚会等“小圈子”“小团伙”问题。坚持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
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5件27人,问责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