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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健全协同机制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发布时间:2020-02-17 10:10:36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619人,第一种形态占70.4%……”这只是红河州2019年一体推进“三不”,构建红河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一项成绩单。

2019年以来,州纪委监委切实把握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内在联系,注重统筹联动,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通过深化以案促改、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思想教育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形成“三不”互相支撑、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该州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2019年,共处置问题线索2674件,同比增长30.6%;立案1048件,同比增长24.5%;党纪政务处分1026人,同比增长19.2%;移送检察机关79人。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聚焦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中的难点,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意见》,压实工作责任,实行执行告知和提示预警制度,对打折扣的行为坚决说“不”。2019年以来,共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发出《处分决定执行事项告知书》20份,告知事项100余项。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内容,定期盘点,强化问题整改。2019年,向8个州级部门党委(党组)、13个县市纪委监委下发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整改通知21份。

“要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州纪委监委在推进不敢腐时,进一步挖掘不能腐和不想腐的功能。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找准案发因子和关键环节,举一反三,从体制机制和制度漏洞中找准“病灶”、以案促改,通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整治等方式,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党组织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堵塞制度漏洞,补强薄弱环节,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坚持权责法定,健全权责清单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等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采取蹲点式、交叉式、推磨式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职能部门及公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制度刚性约束。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必须统筹联动,增强总体效果。”对此,州纪委监委在推进不能腐时,积极探索不敢腐和不想腐的有效做法。坚持审查调查通报制度,每半年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以及查结的违纪违法案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点名道姓通报,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持续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用好案件“活教材”,通过摄制警示教育片《惩腐除泥红河扬清》、汇编《红河州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教材等,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运用好州、县两级红色教育、廉政文化教育等资源,强化廉洁教育,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对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改版扩容,发挥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2019年全州各级党员干部到基地受教育350余批次17000余人次。(商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