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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文山州巡察村(社区)党组织627个

发布时间:2020-02-11 08:19:13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自2019年6月被列入全国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试点地区以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根据实际,分边境村、山区村、民族村、城镇社区“四种类型”,边巡察、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积极打造富有实践特色的对村巡察模式。截至目前,已巡察村(社区)党组织627个,占64.37%,发现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5000余件。

文山州以村(社区)党组织及班子成员、村(居)委会及班子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为主要监督对象,对党组织软弱涣散、群众反映强烈、矛盾问题突出、贫困面大和“三资”富集的村优先开展巡察,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领域问题突出的开展专项巡察,对问题反映集中、指向明确的开展机动巡察。

文山州不把政治巡察混同于党务检查、业务检查,不作大而化之的归类和“堆砌”,不设“死套路”,围绕党组织作用发挥、上级部署落实、民主议事决策等14个方面灵活开展巡察;建立工作规范、问题处置、成果运用等33项制度,编印巡察工作手册和实施办法,优化移交、整改等7个环节,规范和明确巡察工作前、中、后需要开展哪些工作、怎么开展、开展到什么程度等,推动制度在一线实践完善。

文山州还针对村干部实际,减少不必要的动员会、见面会、汇报会和材料上报,每个村用5至7天摸清情况,以召开院坝会、火塘会、双语播报等形式,发动引导群众,集中排查和推动解决问题。(谢进  王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