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确保疫情防控防治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发布时间:2020-02-09 08:04:26   来源: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

2月7日,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突出资金安排使用重点,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发挥“探头”作用,会同省财政厅机关纪委、社保处、国库处等单位,对各州(市)县(区)财政部门用于疫情防控的资金安排、拨付及支出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检查发现三类问题:一是财政资金支出进度较慢。全省有4个州(市)本级、5个县(市、区)资金支出率低于10%,其中:2个单位支出率低于5%;二是财政资金保障不到位。全省有2个州(市)本级、17个县(市、区)资金支出率高于100%,其中:6个单位支出率高于200%;三是财政资金安排与拨付不及时。截至2020年2月5日,全省投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138932万元,实际拨付率98.5%,经梳理排查,未拨付资金全部源于州市级,主要集中在5个州市。

经分析研究后,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立即以省财政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向各州(市)财政局、滇中新区财政局及三个直管县财政局印发了第三次监督检查情况通报,责成问题单位限时查明情况、分析原因、加紧整改,切实加快防控资金拨付、支出进度,确保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连续三次的及时跟进监督检查和通报,进一步增强了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责任、使命感和紧迫感,上下联合、共同梳理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效督促了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纠偏,同时,警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对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切实做到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疫情防控防治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朱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