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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深化政治巡察 交出年度巡察成绩单

发布时间:2020-02-08 08:01:18   来源:德宏州纪委监委

2019年以来,德宏州委巡察机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会议、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议、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全省对村巡察现场推进会议以及全州巡察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政治巡察,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有力地推动了全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聚焦净化政治生态,对重点部门进行“政治体检”。突出“两个维护”根本任务,聚焦职责使命,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巡察与修复重构德宏州政治生态相结合,加强“政治体检”,精准发现问题。依托“1+N”巡察方式,年内共组织开展3轮巡察,以修复和净化政治生态为重点,派出19个巡察组对20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发现了净化政治生态不彻底、警示教育不深入、措施办法不具体等问题,共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405个,提出意见建议140条,移交问题线索26件,巡察标本兼治作用得到初步彰显。

围绕中心工作,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深度扫描”。结合中央和省委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机动巡视,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了瑞丽江、大盈江流域保护治理专项巡察、重大项目落地见效专项巡察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共向5县市党委政府反馈了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彻底、服务意识不强、营商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173个,提出意见建议40条。对瑞丽江、大盈江保护治理不力和重大项目问题突出的28名领导干部进行约谈。通过巡察,肃清了一些制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助推了全州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起草德宏州关于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督促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把立行立改贯穿于巡察全过程,督促8个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问题15个。对反馈后的问题,实行“清单﹢责任”,整合巡察机构、派驻机构等力量采取定期不定期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上门督导、开展干部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第七轮、第八轮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实效。整改情况由被巡察单位向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向社会公开。对盈江县弄璋镇应付交差、虚假整改的5名责任人严肃问责,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推动了整改工作的落实。

构建立体监督格局,推动全州巡察工作“同频共振”。对上配合省委巡视,抽调9名巡察干部配合做好省委第十巡视组对陇川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盈江县开展巡视“回头看”工作,选派9名干部参加十届省委第七轮、第八、第九轮巡视。对下加强对县市巡察工作领导、指导和培训,建立上下联通的工作机制,组织州县两级对人防系统开展机动巡察。统筹芒市、梁河县开展交叉巡察,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坚持“党的建设到哪里,巡察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把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同县市巡察同谋划、同部署,确保利剑直插基层,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采取“直接巡村”的方式对36个村(社区)开展了巡察,共发现问题381个,将管党治党责任传导到党组织“神经末梢”。

完善体制机制,为规范巡察备足“粮草弹药”。召开全州巡察工作会议,总结成绩,分析形势,部署任务。及时修改完善《德宏州巡察工作办法》,坚持和完善州委常委会、州委书记专题会、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机制,建立健全州委巡察办、州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流程、保密工作规定、档案管理办法、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办法,让巡察工作各个环节内容得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确保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狠抓自身建设,着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巡察铁军。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组办联席会6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巡视巡察有关精神,及时组织学习赵乐际在全国巡视工作会和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全省对村(社区)巡察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和十届省委第七轮、第八轮、第九轮巡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全年共举办4次业务培训班,邀请省委巡视办、州委组织部、州委党校、州审计局、州保密局等单位的领导及业务骨干为巡察干部授课,培训州县两级巡察干部400余人次。选派5名县市巡察办主任和州县两级巡察干部14名参加全国、全省巡察干部培训班。(李跃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