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提出的“要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纵横左右,深化联动工作机制”的要求,近日,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向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派驻机构发出监督工作建议,倡议聚焦财政职能,突出资金安排使用重点,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探头”作用,严格督促各级财政部门更加有力地肩负起为疫情防控提供财力支撑的重大责任。
以资金保障情况衡量政治站位高低。从“两个维护”的高度、政治纪律的角度,把财政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是否主动预判形势发展、是否掌握防控需求、是否予以充分保障等作为衡量履职尽责到位与否的标准。
以资金流速快慢衡量责任担当虚实。把是否开辟财政资金“快速通道”限时拨付到位、国库(特别是县级)库款是否充盈、是否实施应急采购模式对疫情急需相关物资组织采购、能否有效保障防控所需等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的标准。
以资金使用对错判断纪律约束松紧。紧盯财政部门资金开列支出和专项资金使用的“最后一公里”环节,把政府采购、费用报销、补助标准等政策在财政部门是否执行到位,资金安排和使用是否严格限制范围专款专用,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是否履行了监管职责等作为衡量纪律约束是否有效的标准。
以需求管控宽严适度衡量理财水平好坏。从立足“过紧日子”思想出发,把财政部门能否严格管控资金需求,能否对截留、挤占、挪用和“搞夹带”“塞私货”及花钱大手大脚等问题说“不”,现有财政管理制度及方式能否有效应对突发情况而做到有条不紊、精准给力等作为衡量财政部门理财水平的标准。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派驻机构将进一步履行好政治监督责任,主动跟进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监督对象和基层一线,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做到一线作业、一线研判、一线处置,以扎实的监督工作成效彰显初心和使命,诠释忠诚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