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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全面受理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举报

发布时间:2020-02-01 08:05:38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1月30日,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普洱市纪委监委发出公开受理在疫情防控中违纪违规违法问题信访举报的公告,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纪法监督保障。

在疫情防控中违纪违规违法问题信访举报具体受理范围包括: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要求不重视、不落实、打折扣,防控处置不力等行为;造谣传谣歪曲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言论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落实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和普洱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16条措施行动迟缓,致使发生以下行为的:继续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文艺场馆未关闭的;培训机构继续线下服务的;活禽市场未关闭的;发生操办婚丧喜庆等聚集性活动的;野生动物食用及相关制品交易的;流动人员管理不力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通讯不畅、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行动迟缓、贻误工作等行为;执行疫情报告纪律不严格,重要信息瞒报、漏报、错报、迟报等,造成不良影响;干扰卫生部门和医疗、疾病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的强制隔离措施,以及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干扰有关机关依法履行公务的行为;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行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等。

举报方式来电:0879-12388;来信:普洱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网络:https://yunnan.12388.gov.cn/puershi/,对干部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伍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