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肺炎疫情’)蔓延扩散,是党中央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的行动号令。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员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坚决做好肺炎疫情防控是当前最为重要的工作和政治责任。”
“要清醒认识到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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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动员部署会上提出明确要求。
近日,玉溪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好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关于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政治监督,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全面落实防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强化宣传、精心组织,做好自身防护。加强领导和宣传,加强疫情防控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及时掌握疫情,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分析研判,发声指导,千方百计采取行动,坚决打赢这场特殊的战役,努力守护好全市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市纪委监委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肺炎疫情防护和监督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及其家属身体状况、有无离开玉溪市外出,特别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离开玉溪市外出的情况、有无接触过来自湖北省或武汉市及其他省、区、市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接触过已确诊或疑似的新冠肺炎患者;有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行者中发现新冠肺炎患者被新闻媒体明确要求紧急扩散的情况等进行情况翔实统计上报。主动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追踪排查工作。规定纪检监察干部非特殊情况下禁止外出和参加聚餐等活动。分管、联系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加强对机关、物业管理、留置点、来访人员的防控工作,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树立“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强烈意识,密切关注疫情变化,不折不扣落实防控措施。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好政治监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制度执行,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强化监督检查,督促疫情防控措施有力有效落实。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以明察暗访等形式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守岗位职责,坚守战线战场,发扬斗争精神,克服眼前困难,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要求令行禁止、一贯到底。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求,盯紧疫情防控的重点环节,紧扣疫情防控期间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和履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把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履行主体、主管、监管责任,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工作;是否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外出报备、信息报告等制度,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处置。坚决防止出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层层开会发文、表态喊口号代替防控措施落实的现象。
严格执纪问责,以严明的纪律保障责任落实。坚决查处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重视、不落实等行为;坚决查处在疫情防控中畏难怕坚,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坚决查处重要信息缓报、瞒报、漏报,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蔓延等行为;坚决查处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行为;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行为。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害的,一律从快从严从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同时,执行最严格的通报曝光制度,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施卫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