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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印发《办法》推动“最不满意三项工作”整改落实

发布时间:2020-01-24 08:11:33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近日,保山市制定实施《保山市守初心担使命转作风整改落实“最不满意三项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入查找“最不满意三项工作”的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切实把“最不满意三项工作”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

该《办法》明确了整改主体和完成时限,整改主体为全市县处级实职以上领导干部,重点是市委、市政府领导,各县(市、区)、各园区党政主要领导,市级党委、政府部门“一把手”;完成时限用2年时间,最晚到2021年12月,要完成“最不满意三项工作”的整改落实工作。

该《办法》聚焦三个整改重点,聚焦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整改最不满意的工作。认真对照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对该市工作要求及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尤其是各级巡视、巡察、督查、检查指出的问题,通过深刻剖析,切实解决好思想政治方面的问题,全面整改最不满意的工作,进一步提高自身政治站位、增强大局观念,提升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

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整改最不到位的地方。结合主题教育检视整改和10个专项整改落实,聚焦基层和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认真梳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层层加重基层负担等方面的问题,通过深刻反思,切实解决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问题,进一步坚定初心、担好使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不断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聚焦履职尽责中的短板差距,整改最不托底的事项。紧扣职责范围内与其他州市、其他地区、其他部门相比差距较大,排名靠后的工作,直面争先进位中的短板和不足,尤其是有条件创新创造却不主动作为、把握不住机遇、没有实际行动等问题,通过横向比较,切实解决好履职担当方面的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担当,争先进位、赶超跨越。(岳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