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1月16日至17日在昆明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省纪委委员41人,列席311人。
省委书记陈豪出席全会并讲话。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了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由省纪委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分析云南政治生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部署2020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冯志礼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牢记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释我们党实现自我革命的成功道路、有效制度,深刻回答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问题,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陈豪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刻分析云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对进一步加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作出部署安排。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决策部署。
全会指出,2019年,在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始终站立在修复净化云南政治生态最前列,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工作的根本原则,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清晰化,聚焦云南政治生态重大污染源和污染底泥、污染因子,坚决清淤排污除毒,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规范化的精准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查处对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有震慑效果、有促进作用的重大典型案件,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政治巡视巡察,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刀刃向内肃流毒、治内伤、清门户,云南政治生态由“乱”而“治”,迎来了根本好转的重要“拐点”,反腐败斗争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全会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保障也是政治引领,既要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战略性成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拓展的重大判断,又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深刻内涵,准确把握大局大势,保持冷静清醒,深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必须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定力,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必须坚持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补齐监督短板,把监督作为撬动各项工作的支点和杠杆;必须坚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全会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始终肩负起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任务,零容忍的决心丝毫不能动摇,打击腐败的力度丝毫不能削弱,坚持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进一步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正风反腐的预期,进一步稳修复净化云南政治生态的格局和方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抓到位抓到底,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全会提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践行初心使命。坚持以初心使命作为奋斗前行的根本动力,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第二,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找准位置,聚焦监督,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把政治监督作为纪检监察监督的根本和核心,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健全完善监督体系,重点完善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强化派驻监督,全面激活监督功能。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
第三,在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中,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所需、所急、所盼。
第四,在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中,持续发力,全面清除“思想之乱”“意识之乱”“价值观之乱”。加强对省委《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八个坚决肃清”,推进“清风云南”建设,有针对性地正风肃纪,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在全省领导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全面彻底肃清白恩培、仇和等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影响。
第五,在把握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特点、特征和规律性认识中,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腐败治理,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以“三不”一体的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做深办案“后半篇文章”,提高治理腐败效能。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第六,在肃清秦光荣徇私干预纪检监察工作的恶劣影响中,全面修复净化队伍内部政治生态。突出抓好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坚持把忠诚作为第一政治原则和第一政治品质,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体系,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字当头加强队伍全方位管理监督,铁面无私清理门户。全面增强履职担责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奋力推动政治生态高质量建设,书写好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