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国资委党委连续通报云天化等3家省属企业整改情况,做完去年12家省属国企“家丑外扬”的后半篇文章。如此“自我揭短、自曝家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但“自曝家丑”其实并不丑,并不会丢面子。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个人是这样,一个单位也是如此。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干部工作中出现失误,不敢亮出来,而是遮遮掩掩,遇到领导批评或者同事提醒,还强词夺理,为自己百般辩解和开脱。
敢不敢承认错误,敢不敢揭短亮丑,说到底是敢不敢担当的问题。如果面对失误、错误连承认的勇气都没有,何以谈得上担当?更谈不上彻底纠正。事实上,所有“家丑”不管是否承认,它都客观存在,难以轻易抹去,但能否从内心深处认识错误、承认不足,却直接关系能否真正改正错误、重树形象。
主动承认错误不丢人,古人常讲的“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即是此理。主动向群众承认错误,刀刃向内、“自曝家丑”,作出深刻检讨,并不单纯是为了取得群众的原谅和理解,也充分说明自身对错误的认识上升到了较高层次,为以后更好地改正错误,促进工作奠定基础。
犯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认识不到错误甚至掩盖错误。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反省这面镜子时刻不能“缺席”,检讨这把尺子丝毫不能“逃课”。主动检讨错误、揭短亮丑,既表明自己认识到了错误,又体现出对工作的高度负责,还是激励自己少犯错误的良药。如果一个干部对工作经常应付敷衍,发生问题之后面向群众作检讨也多避重就轻,这样的检讨,不仅是对纪律和规矩的亵渎,也是对群众不尊重、对工作不负责的表现。
主动公开“亮丑”并不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敢于主动公开“亮丑”,恰恰说明敢于直面问题,敢于负责担当,敢于纠正错误,这样的企业和干部才是群众真正值得信赖的。(申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