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昭通市印发《昭通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定了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廉政和作风建设等内容,推进打造更加务实清廉高效的昭通政务环境。
《规则》指出市政府工作的准则是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市政府组成人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务实高效,严守纪律,勤勉廉洁。
《规则》明确市政府及各部门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市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布。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依法需要公开的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市政府及各部门要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及时依法处理和改进工作。重大问题要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规则》重视廉政和作风建设,明确市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改革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各地送礼和宴请。严格控制和规范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各类会议活动经费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殊、耍特权。(马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