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省、州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州纪委监委从务实节约、严格标准、高效透明等细处着眼,从严从实加强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推动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发扬好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着力打造制度执行、厉行节约的模范机关。
一方面,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按照既坚持厉行节约、又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公务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讲求实际效果、实事求是,注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时间、内容、路线、频次、人员数量,禁止全州各县市纪委监委及各部门异地间开展无特别要求和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不得随意增加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行程安排,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参与违反规定的吃请等。
另一方面,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接待方案执行。因公务活动确需外单位接待的,由办公室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公务活动事由、主要日程安排和人员名单等。对需本机关接待的事项,由对应的部门、派驻(出)机构、巡察机构填报《接待审批单》送办公室,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对无公函(或电话通知)、非公务活动的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实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明确规定接待清单上要注明接待事由、接待对象、公务活动内容以及接待费开支等情况,将接待清单列为财务报销凭证。
同时,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的审核报销和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对未经审批的,以及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不予报销。加强公务接待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及时对接州接待办、州财政局、州审计局等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好具体的业务规定。(刘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