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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强化对行使公权力的聘用人员的监督

发布时间:2020-01-08 11:01:22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近年来,临沧市纪委监委结合全市市直部门,国家行政机关共有570余名行使公权力的聘用人员的现实特点,多措并举不断强化聘用人员的监督。

统一聘用程序,规范待遇标准。监督行政机关向机构编制部门专项报告,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编制部门负责核定行政机关聘用人员用人额度,同级财政部门负责聘用人员的经费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确定聘用人员的薪酬标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范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落实聘用人员住房公积金待遇保障。

抓实思想教育,强化岗位培训。督促用人单位强化聘用人员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培养积极向上的健康思想。同时加强工作纪律教育培训,让他们尽快掌握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党纪国法知识,以免触犯纪法底线而不知。

规范职务行为,落实管理责任。监督聘用单位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规范的职责任务,安排相应的工作,不随意授权从事与聘用人员身份不符的工作。如:不得安排辅警从事与自身身份不符的工作,要严格落实人民警察指挥监督制度,辅警工作必须由正式民警带领下开展执法活动等。同时,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行使公权力进行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严明工作纪律,增强规矩意识。监督聘用单位加强对聘用人员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接受当事人钱、物及有价证券,不得接受当事人吃请送礼;严禁出现“吃、拿、卡、要”现象;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从事非法中介等其他有偿服务谋取个人私利。

将行政机关聘用人员纳入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公职人员“六大纪律”要求来约束聘用人员的行为规范,将聘用人员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对象,聘用期间违反纪律法规的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赵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