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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丽江市用好监察建议书 有效实现“再监督”

发布时间:2020-01-06 07:19:47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丽江市纪委监委结合日常监督、巡察、信访举报、审查调查等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及时向责任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找准廉政风险点对症开方,提出整改意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处置和预防。2019年,共发出监察建议书20份,有效实现“再监督”。

丽江市注重从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解决共性问题,紧紧盯住问题形成的原因,细致研究分析解决的办法,对症下药提出“补位”措施,及时向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监察建议书,逐条提出整改建议,限定整改时限,督促被整改单位及时、全面抓落实,堵塞漏洞。

该市综合运用巡察、线索核查等成果,认真查找问题症结,切中要害找准工作着力点,解决突出问题;对形成原因错综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则由市纪委监委向县(区)党委、政府及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制发监察建议书,以高位推动的方式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丽江市还加强对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下发的监察建议书由具体承办部门持续跟踪问效,限期整改和回复。同时,将监察建议书抄送相应负责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由其加强日常监督。(谢进  和永伟  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