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违纪行为都是从纪律观念淡薄、心存侥幸开始的,感谢组织的及时查处纠正……”普洱市某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在检查书中写道。近日,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因违规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该主要负责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普洱市纪委监委聚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的突出问题,盯住每一个节点,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6起,处理45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56人。
“坚持日常监督与集中检查相结合,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做到日常监督全面查、关键节点重点查、突出问题集中查。”普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该市坚持节前教育提醒,节中交叉互查、“推磨式”检查、随机抽查,节后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集中处理、统一问责、公开曝光。
普洱市注重优化技术手段,利用税务部门发票管理系统,查处涉嫌公款吃喝,公款购买普洱茶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的问题线索;收集整理单位公务加油卡使用数据,深入实地开展信息比对,查实“私车公养、公车私用”等违规问题。
同时,坚持直查直办与督促指导相结合,在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违纪违规问题上,该市纪委监委带头主办强化震慑效应,并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分析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工作情况分析,强化督导检查、约谈提醒,压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好的作风是抓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该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要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以上率下、齐抓共管。(谢进 伍晓慧 王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