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你们不仅解决了我的个人利益诉求,也消除了我心中的疑虑,谢谢你们。”今年10月,罗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关于板桥镇浙都村委会上新村村长陈云长截留挪用上新村低保户低保金的实名举报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初核。经查,陈云长向低保户王关柱索要低保金1800元,并截留私用。最终,陈云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平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件承办人及时将调查结果逐项反馈给实名举报人,举报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在实名信访举报件办理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三个反馈办法”程序规定,实行实名举报严格保密、优先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切实打消实名举报者顾虑。
据了解,接到举报后,凡是署名并附联系方式的举报件,承办部门必须与举报人取得联系并核实身份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告知是否受理、受理依据、办理时间、信访问题承办单位、承办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对举报人适时提供阶段性反馈,引导群众参与。同时,重点审核办理程序是否规范、证据材料是否齐全、反映问题是否查清等关键问题。办结后,按照“谁主办、谁回复”原则,由承办人在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或面对面向反映人反馈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实名举报人对调查有异议的,由承办人耐心细致做好其思想教育工作,经核实确需进行补充调查的,补充调查后再次予以反馈。同时,对反映失实且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的署实名举报件,在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后,采取召开澄清见面会、印发通报等形式,及时为被举报人澄清正名;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重复信访的举报件,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进行公开反馈。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群众实名举报56件,按期办结反馈率达100%,举报人满意率达96.22%。(金艳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