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景洪市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严格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扎实把好信访举报受理第一个关口,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和办件规范化水平。1至4月,共受理信访举报132件(次)。
把好“入口关”,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建设和线索信息移交机制,统筹兼顾各种信访渠道,实行统一登记、归口管理、集中分流。进一步健全信、访、网、电信访举报体系,畅通信访渠道,拓展线索来源,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增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完善问题线索信息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排查筛选机制,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推广运用检举举报平台,进一步规范、统一业务流程,推动纪检监察检举举报更加方便快捷,有章可循。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认真落实“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工作要求,强化信访举报件受理和处理全过程监管。严格审核程序,依据线索来源建立各类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台账,定期逐件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对账和办理。严把分流、办理、处置、反馈和归档五个环节,不断提升办件规范化水平和质效,使监督制约更加严密、有效和精准。
强化监督职责查办线索,加大承办督办力度,不定期地对问题线索移送件和转下级要求报结果的信访件进行专项督查和重点抽查。建立问题线索定期分析制度,每季度全面分析当季案件特点、性质,准确把握信访举报态势、特点和动向,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进一步厘清责任,明确办理部门、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逐件销号。切实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对举报不实的问题及时予以澄清,对查实的违纪违法举报案件严肃追责。
“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个关口,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将维护群众利益放在最前面。”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充分运用和发挥检举举报平台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紧盯基层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切实打通解决群众诉求“最后一公里”。(周书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