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 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20-05-08 12:45:29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你们纪委干部的调查结果我信服,也相信组干部没有不公正、不作为,感谢你们搬开压在我心头多年的石头。”近日,一名40多岁的妇女将一面写着“执纪为民、廉明高效”的锦旗送到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感谢县纪委监委调处了她多年的土地纠纷问题,这是沧源县纪委监委做好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一个缩影。

为切实做好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县纪委监委积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规范受理处置流程,文明接访,及时反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利用县、乡、村、组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流程、注意事项等,积极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宣传学习进机关、进部门、进家庭活动,深入群众中间,积极做好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宣传推广,引导群众正确信访、合理信访。

多措并举畅通信、访、电、网、微五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并将举报方式通过印制公开信、“廉洁扶贫”监督卡发放至全县10个乡镇、93个村广大群众手中,详细告知群众举报方式、接访地址等信息,全方位获取问题线索,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打通信访举报“最后一公里”。

监察体制改革扩大了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纪法交织,给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通过全员培训、干部夜校、微课堂等,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领会精神实质,提高甄别能力,做到找准任务重点,准确把握受理范围,提高受理问题线索的质量,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和重点问题,尤其是对扶贫领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线索优先受理,督促办理。

坚持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为切入点,制定并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指南》《纪检监察机关来访接待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电、访、信、网、微”受理信访举报机制,根据反映问题的不同性质,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作出分类处理,让制度和机制“活”起来,规范开展信访工作。

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主动协调组织、公安、政法、审计、国土等部门,做到措施互补、资源共享,及时相互移送违纪违法信息,不定期研判形势和任务,强化横向互联,形成较强工作合力。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向全县63个县直部门派驻15个纪检监察组、向10个乡镇派出监察室、选聘1179名村级民情信息员,建立民情信息收集站,以“民情民访”推动信访“最多跑一次”改革,把问题化解在萌芽、解决在乡镇村,有效地减少了重复访、越级访。

据悉,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第一季度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 9件(次)(含上级转办2 件),其中,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1件(次)。接待来访群众21批(次)33人(次)。(陈松林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