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澄清不实举报 解开干部心中“疙瘩”

发布时间:2020-05-03 08:03:46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组织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一定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今天还你清白后,希望你挺起腰杆,更加努力工作,大胆干事创业,为群众利益谋福祉……”这是在查实举报问题后,红河州弥勒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与被举报者开展交心谈心的一个镜头。

近年来,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并重,对受到诬告陷害、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并对诬告陷害者亮剑,对其诬告陷害的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为消除被诬告陷害干部负面情绪,解开其心中“疙瘩”,州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澄清不实举报力度,还受诬告者清白,精准把握“诬告”与“错告”界限,对“诬告”者按照相关组织程序和纪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错告”者向其说明情况并进行教育提醒,引以为戒。

为积极稳妥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该州纪检监察机关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依据规则,对收到的检举控告认真分析研判,快速反映处置,确保相关问题及时查办处置到位。同时,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对被诬告陷害的干部以发函说明、当面说明、通报、召开不实举报澄清会等方式予以澄清,并通过谈心谈话、暖心回访的方式消除顾虑,疏导情绪。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进行宣传报道,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感谢组织及时调查,为我澄清正名,我会加倍努力的工作,不辜负组织的期望。”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快查快处,澄清正名,让党员干部重振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州纪检监察机关在做好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同时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涉嫌诬告陷害行为开展“一案双查”,即调查被举报事项,又调查恶意举报行为。对查实的诬告陷害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引导群众依法依规举报。(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