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积极探索信访举报协同互动机制 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

发布时间:2020-02-24 14:18:37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经我委领导与县公安局领导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请各乡(镇)纪委在今后的信访件调查核实过程中,加强与当地派出所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协同开展工作,对调查中发现属乱举报、涉嫌诬告陷害的人员,及时移送派出所进行处理。”近日,景东县纪委监委发出通知,对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作出部署。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问题线索的主渠道和情报源。一直以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全面畅通信、访、网、电等信访举报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第一时间受理(转办)、调查核实、结果反馈,使群众关切得到及时回应。

畅通群众诉求的同时,景东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问题有所增加。“2019年,我们就处置了14件不实举报,为受到不实举报的17名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介绍,诬告陷害行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县纪委监委与县公安局联合组成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工作专班,信访举报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工作职责和规定程序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是诬告陷害的,若诬告陷害者为普通群众,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若诬告陷害者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乡(镇)纪委主动加强与当地派出所的协同互动,对信访举报件进行初核时,作为纪委委员的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一并参与初核工作。

“我们主要是整合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力量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力量,通过沟通协调,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办案力量整合、案件无缝对接,形成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的良性互动机制。”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信访举报协同互动机制,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秩序,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罗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