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及时澄清不实举报 为社区干部抗击疫情撑腰鼓劲

发布时间:2020-02-20 17:11:32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感谢组织澄清正名,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了,让我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心进一步增强。我将不负组织的信任,更加担当作为,将社区建设成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2月12日,一场澄清不实信访举报反馈会在五华区丰宁街道会议室召开,丰宁街道虹山中路社区书记、主任汤某某感动不已地说道。

“反映的问题均属不实举报,经区纪委监委领导批准,决定对上述问题线索作了结处理,并予以澄清。”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在会上宣布,时值抗击疫情期间,本应向社区工作人员及辖区居民公开澄清正名,现只能小范围反馈,街道可通过适当方式向居民通报和解释。

2月10日,区纪委监委收到“互联网+督查”平台匿名反映丰宁街道虹山新村社区(经核实为虹山中路社区)在防疫工作中,涂改消毒记录,未实施消毒,弄虚作假的举报问题。

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成立以分管副书记牵头,第一纪检监察室、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成的调查组,对反映问题迅速分头行动调查核实。有的查找视频记录,有的翻阅《丰宁街道办事处关于虹山新村小区防疫登记核查的工作情况》《物业公司消杀药品领用记录》《防控消毒记录表》等资料,有的走访小区住户,2天时间即完成调查。

经了解,丰宁街道于1月28日召集辖区所有物业公司召开新型冠状病毒防疫防控工作会议,对辖区消杀防控工作做出部署。1月29日,街道责成所有物业小区实行半封闭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出,并做好环境消杀等工作。虹山中路社区自1月29日起即协助辖区内物业公司开展消杀等防控工作。2月5日,物业公司开始在小区各单元门粘贴《防控消毒记录表》,记录每日消杀情况并公示,消毒工作人员将消毒开始时间填写为2月5日当天,后小区物业保洁负责人认为填写的开始时间有误,遂在原记录表格上直接涂写、更改为1月29日。消杀工作确系1月29日即已启动。

加之,由于前期使用的消毒药剂经稀释喷洒后气味较淡,且消杀工具简陋,效果有限,导致辖区居民误认为未开展消杀工作。后物业公司更换消毒药品后,使用街道配发的背负式喷雾器进行喷洒消毒,使消杀范围和效果更加明显。

“虽然举报问题不实,但也从侧面反映出我们在宣传疫情防控信息工作中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今后要吸取教训,完善举措,强化信息公开,切实提升居民安全感。”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强调。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区纪委监委成立5个督查组深入防控一线对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小区封闭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超市、药店、农贸市场、临街餐饮店等场所物资供应及防控情况等进行实地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查处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以及失职渎职、挪用疫情防控款物等问题。截至2月10日,共出动督查52人次,涉及单位(场所)147处,发现问题73个,针对具体问题提出整改建议27条;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人员问责1件1人,约谈提醒4件4人。(刘泽琦  姜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