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区:推进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解决问题18件

发布时间:2020-01-18 08:11:07   来源:曲靖市纪委监委

2019年以来,沾益区纪委监委持续开展解决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刹住信访举报中的歪风邪气。

坚持问题导向,印发《关于开展缠访乱访滥访等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排查梳理、调查核实、打击处理、总结提升四个阶段,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及重点人员,及时梳理排查近3年的信访举报件,建立“缠访、乱访、滥访”问题突出的信访举报件台账,照单开展领导包案督办,每周对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梳理,及时反馈和澄清,回应群众关切。

专项整治中,对法律问题解决到位、过错责任追究到位、解释疏导教育到位、实际困难帮扶到位后,仍然采取越级上访、缠访、乱访、滥访等非正常方式表达诉求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对被反映问题失实或者受到错告、诬告的单位和党员干部,通过发文告知、召开通报会等形式,及时给予澄清正名、消除影响。

为有效遏制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从根本上净化信访举报环境,该区纪委监委在实践中探索制定《沾益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复查复核办法(试行)》,针对实名举报人对纪检监察机关作出的信访举报事项调查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启动复查复核机制进行解决。

由实名举报人向原办理机关提出复查申请,原办理机关成立复查组对原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束后向举报人“一次反馈”。对复查结果有异议的,举报人可在反馈结束前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束后向举报人进行“二次反馈”。

“复查复核的实施过程其实就是一个‘挑刺’的过程,既是对原核查结果的再检验,也是对举报人反映问题的再甄别。”据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对于复查复核认定原核查意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经过两次反馈后举报人无具体理由仍不满意的,予以信访终结。

此外,建立失实信访举报澄清反馈机制,承办部门对被函询对象的书面说明认真分析评估,对相关问题进行复核。经函询,对能如实说明情况,反映问题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向被举报单位或干部采取当面告知、书面通知、召开会议等方式予以澄清。

2019年,该区共解决信访突出问题18件,为4名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为2名干部容错减责,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黄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