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现代化全局中的突出地位。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千年大计。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近年来,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探索新的发展路径,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整个现代化建设之中,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是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保护生态共赢。但仍要认识到,过去多年积累的大量生态环境问题还需下大力气解决,城乡人居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生态环保任重道远,要持续深化对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规律性认识,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发展绿色金融,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降低碳排放强度。在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方面,要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在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方面,要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在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方面,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
在“十四五”和今后更长时期,要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丹文 | 音频制作:厦门市纪委监委、厦门金圆集团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