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实施‘一清单两报告两评议’、乡镇纪委季查、民生资金倒查、村组财务规范化管理‘四项制度’,我们实现了能力由弱变强、管理由乱变好、作风由虚变实、成效由小变大的四个转变。通过抓‘四项制度’这个点带动全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这个面,以小切口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大转变。下一步,我们将对‘四项制度’进行再提升、再完善、再丰富……”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龙陵县持续巩固落实“四项制度”,工作成效日益凸显。省、市纪委监委先后深入龙陵对“四项制度”工作进行现场指导。保山市纪委监委制发《保山市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办法》,在全市全面推开“四项制度”。同时,龙陵县委将“四项制度”写入县委全会工作报告,作为县委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高位推动,“四项制度”工作知名度进一步扩大。
为了将这一“金字招牌”做实做精,该县广泛深入宣传“四项制度”,并以省纪委监委宣传部到龙陵宣传报道为契机,将“四项制度”经验做法向全省甚至全国进行宣传推广,不断提升其影响力。
为进一步提升落实“四项制度”的工作能力,该县在镇安大坝社区召开了全县工作推进会,开展现场集中教学,并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深入各乡镇对“四项制度”工作进行培训,面对面谈、手把手教,实现对全县10个乡镇121个村(社区)培训全覆盖;并结合《保山市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办法》的学习培训,对“四项制度”进行再培训,现场答疑释惑。
同时,县纪委监委制定《龙陵县深入推进“四项制度”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四项制度”走深走实;建立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乡镇纪委制度,督促班子成员压实乡镇纪委工作责任;建立乡镇纪委例会制度,通过每月一例会,压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责任;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县纪委每季度组织开展实地检查;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建立考核制度,将“四项制度”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有效传导责任压力。
“今年来,我县严格落实‘四项制度’,共交办村务监督委员会清单276份,入户走访农户12853户,解决问题1712件;开展季查20次,季查20个单位(部门),发现问题113个;开展民生资金倒查24次,收集群众反映问题116个,发出交办通知52份。”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李定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