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将派驻机构组建成3个联动协作组 形成监督合力

发布时间:2020-11-24 18:19:24   来源: 普洱市纪委监委

为强力推进派驻监督向纵深发展,宁洱县纪委监委根据派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了派驻机构组团联动协作工作办法,按照“归口分类、业务相近、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组团推进、便于协作”原则,把11个派驻机构组建成相对固定的3个联动协作组,实现监督执纪监察“集团化”的联动协作机制,形成执纪监督监察的工作合力。

联动协作组采取“委领导领衔+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的模式,由县纪委监委领导领衔,统筹协调解决联动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督促联动工作有效开展,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对联动协作组内各派驻机构进行工作联系和指导。联动协作组在各派驻机构日常监督的基础上,采取随机抽取监督检查对象、随机确定监督检查时间的方式按月轮值,对负责监督的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何继纯表示,组团联动协作既解决了执纪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在协作过程中我们还可以相互学习、相互交流,提高工作能力。

“要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高度,探索推进联动协作。”该县纪委监委要求各派驻机构要通过落实轮值机制、例会机制及运行机制,共同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分析存在的不足、总结成功经验,不断探索提高监督实效。

“在服从联动协作的同时,要兼顾本部门职责,做到‘两促进’‘两不误’。”该县纪委监委要求各派驻机构既要服从协作安排,又要严格遵守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规范管理、处置相关问题线索,以精准执纪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中央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完善促进发展作用。(姚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