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地域特点,开展清理整治香蕉种植产生塑料垃圾污染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4个,提出整改建议9条。对蝗灾防治防控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个,提出整改建议3条。开展打击整治毁林种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发现问题22个,提出整改建议25条。”
近日,江城县纪委监委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坚守“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用铁的纪律守护绿水青山。
该县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环保、法院、检察院、林业草原局、森林公安等部门沟通联系。围绕《江城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发挥关键作用,切实扛起主体和监管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亲自推动;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发力。
县纪委监委发挥派驻探头作用,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专项行动严格做到重大会议有参与、重大事项有跟进、日常监督有指导、发现问题有建议、问题整改有落实。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把人居环境提升作为脱贫攻坚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责任人责任,提升群众环保意识。
“我们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的通报,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说。
同时,该县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工作中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以及专项行动过程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2016年以来,受理信访举报3件,处置问题线索9条,对乱砍滥伐林木、工作失职之责的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党纪处分,因工作落实不力约谈提醒5人。(李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