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以案为鉴 用身边事教育好身边人

发布时间:2020-11-22 08:02:13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唐某信,勐海县公安局民警,为获取非法利益,长期运送他人偷越国境,身为一名执法人员,他是知法犯法的典型……”

连日来,勐海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本县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依托“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通过深入分析典型案例背后的纪律、法律、道德、责任,进行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选好案才能说好理,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联合宣传部仔细分析研究,针对不同岗位、职务、级别,认真选择近年来查处的各领域典型,特别是多数干部身边的、认识的、接触过的,甚至是曾经的同事作为典型案例开展教育,增大受教育干部的认识冲击力、加深案件的警示作用。

同时,为持续营造正风反腐浓厚氛围,该县纪委监委结合近期开展的种茶毁林、偷越国边境、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和近年来违纪违法问题易发、频发领域,选取了12个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进行纪法解读,收到了良好的反响。

“勐宋乡蚌龙村委会原副主任说某,因违反群众纪律用同一栋房屋重复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问题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勐宋乡蚌龙村委会主任及该乡村镇规划服务中心2名工作人员也因失职失责受到了相关处分,该案告诉我们作为领导干部、负责人要落实好主体责任,要树牢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意识理念……”针对各乡镇、村级党员干部存在的责任意识淡薄,对自己管理的干部不敢管、不想管等责任缺位等现象,该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当头棒喝,唤醒“梦中人”,让责任义务充分履行。

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已有3000余人受到教育,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总结经验,继续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凸显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陶玲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