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的关心,能够让我坐下来谈谈这段时间的工作,说说心里的感受,心里觉得很暖。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会端正态度,改正错误,继续在工作岗位上努力奋斗……”。这是近日普洱市思茅区纪委监委开展回访教育时,一名受处分人员的肺腑之言。
“一年前,接到处分决定时,我心里还有疙瘩,甚至还有些委屈,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心态很不好。”在回访人员的细心开导下,受处分人员开始坦然面对自己的错误,“一年的时间里,单位领导、纪检组同志不断跟我交流,我才慢慢打开心扉。”
在工作中犯了错误,能反思己过,认真整改,比犯错后一蹶不振更有价值。今年以来,思茅区纪委监委对去年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把回访工作放到与立案决定、处分决定宣布及规范执行工作程序同等重要的高度,持续推动以案促改。
“把监督挺在前面”,就是明确了回访工作要“立足教育挽救,深化标本兼治”,该区纪委监委整合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力量,对要回访的对象提前做好方案,针对不同人员不同问题进行分析,因人施策、对症下药,与回访对象当知心朋友,真正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倾听内心的真声音,让其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通过“三听、三看、三负责”规范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对受处分人员处分执行情况和纪律惩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跟进,充分听取受处分人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了解其在本单位接受警示教育的相关情况,听取本人、同事和组织的意见,详细常看其思想状况、学习情况和工作情况。此外,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反思制度建设情况,受处分本人负责思想建设达标,纪检监察组(单位纪检部门)负责日常监督,有的放矢、精准施治,将回访教育工作做深做实做扎实。
“有的干部在受到处分后,思想包袱重,不能正确对待自己所犯的错误,觉得同事戴着有色眼镜看待他(她)。在组织进行回访谈话时,并不愿意把内心的情绪表达出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的抵触情绪会导致干部失去工作激情,影响思想改进和干事创业。”
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把回访教育作为强化日常监督、完善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持续深入做好回访教育工作。注重回访教育结果的运用,回访人员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回访情况,各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经常性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持续推动以案促改,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既让回访教育真正“访”到受处分干部心坎上,又起到“回访一人、改变一人,警醒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杨学敏 贺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