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是执纪审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维护好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永仁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强调道。
为防止和纠正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切实维护纪律和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近日,该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全方位自检自查。
成立了由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具体抓的专项检查工作自查专班,由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力配合,对涉及处分决定的处分执行宣布送达、归档、受处分人职务职级待遇调整、工资变动情况、处分期间晋职晋级、年度考核等次及评先评优、留党察看处分执行、政务处分解除等8个方面内容逐一梳理,对发现的纪律处分决定“送而不达”“秘而不宣”“拖而不办”“处而不决”等问题予以整改纠正,严防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走过场”。
为确保专项检查取得成效,县纪委监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同时建立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明确不同部门应当承担的责任,即由县纪委监委负责查看纪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执行,对弄虚作假或拖延应付等行为,严肃追究承办人责任以及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负责查看受处分人员考核等次是否符合规定,重处分人员职级、工资档次是否按规定重新予以明确;县财政局负责查看重处分人员工资调整发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在严防处分决定‘打白条’的同时,我们还扎实开展回访教育,将严管与厚爱结合,让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有力度也有温度。”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工作分管领导表示。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将回访工作制度化,坚持处分期间回访和处分期满回访,亲自到每一位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实地回访,与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同事进行个别座谈,重点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情况,获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跟踪掌握,抓好督促落实,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通过全面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认识、学习和工作情况,对问题进行现场剖析,明晰纪律红线,达到“回访一人、改变一人、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
“这次检查标准高、要求严,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触动都很大,也为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行为敲了一记警钟。”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拧紧责任‘螺丝’,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无死角、零遗漏。”(殷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