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景洪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在微信工作群、景洪市纪检监察网等媒体转发,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于2020年6月21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布实施。《政务处分法》对政务处分作出规范,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进一步规范了权力的运行,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该《政务处分法》共七章六十八条,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政务处分法进一步强化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消除了盲区和死角,全面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不断深化学习成果,坚决扛起监督责任,挺纪在前,推进纪法无缝对接,有力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坚持道德操守、廉洁从政从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发展。
该市纪委监委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采取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的方式,力争学深悟透《政务处分法》精神实质和要求,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不断学思践悟,深入推进纪法衔接和纪法融合,大力提升执纪监督能力,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为构建清廉景洪奠定坚实的基础。(周书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