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不正,焉能正人?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生的免疫力,必须以更严的纪律意识约束自己,律己才能服人。”近日,在对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谈话提醒时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杨金军说道。
近年来,施甸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从点滴入手,从身边人身边事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把“探照灯”照向“自家人”,严防“灯下黑”。
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变化,该县根据不同需要,通过专题培训、专题研讨、邀请老师授课等方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帮助纪检监察干部提升能力素质。
同时,为扎紧制度的笼子,该县纪委监委出台了《施甸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该《办法》从监督职责、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监督程序六个方面,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立明规矩、划清红线,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纪依规履行职责。
此外,对于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及早提醒,及时咬耳扯袖,让其红脸出汗,防止小隐患变成大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绝不护短,绝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以来,对5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2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执纪者也要守纪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通过严格内部管理、强化日常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严管自己人,严防“灯下黑”。(潘继梅 杨金军)